外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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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蒙古語:ᠠᠷᠤ
ᠮᠣᠩᠭᠣᠯ,鮑培轉寫:aru mongγol,西里爾字母:Ар Монгол,蒙古語是「背蒙古」的意思,以蒙古對中原的視角是「(山[可疑])後蒙古」或「(戈壁)後蒙古」 的意思),是清朝後期對漠北蒙古諸部的稱呼,由外札薩克蒙古喀爾喀四部衍生而來[1]。
清代初年尚無「外蒙古」之名,稱漠北為「喀爾喀」或「外喀爾喀」(蒙古語:ᠠᠷᠤ
ᠬᠠᠯᠬ ᠠ,鮑培轉寫:aru qalq -a,西里爾字母:Ар Халх)。清代中期以來,又有「卡外喀爾喀」[2]、「外三路喀爾喀」[3]、「外四盟蒙古」[4]等名稱。嘉慶年間重修《大清一統志》,因無統一名稱可用,故將烏里雅蘇臺將軍統領的廣大地域籠統地稱為烏里雅蘇臺統部。清末,外蒙古取代「烏里雅蘇臺」等,漸成通稱,範圍有時亦含包括科布多和內屬之唐努烏梁海。
宣統三年(1911年)武昌起義後,杭達多爾濟、車林齊密特等蒙古王公喇嘛擁立庫倫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為皇帝,宣佈獨立,成立「大蒙古國」,是為外蒙古獨立。中華民國拒不承認,仍稱其為外蒙古。1912年,外蒙古軍隊攻陷科布多城,佔領科布多全境,並乘勢西進阿爾泰,後來又控制達里岡厓牧場,俄國承認其獨立。1913年,中華民國與俄羅斯帝國簽訂聲明文件及另件確定,承認外蒙古自治權,自治區域為清末庫倫辦事大臣、烏里雅蘇臺將軍與科布多參贊大臣管轄區域[5]。俄羅斯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宗主權。1915年,外蒙古取消「獨立」,改為自治。1919年,北洋政府由徐樹錚領軍出兵占領外蒙古。1920年代,蘇聯支援蒙古人民革命黨控制外蒙古,事實脫離中國統治。1921年,君主立憲制的「大蒙古國」成立。1924年5月,蘇聯承認蒙古為中國一部分。同年7月,大蒙古國改國號為「蒙古人民共和國」。1928年,國民政府將外蒙古改稱為蒙古地方。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承認外蒙古為獨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放棄對外蒙古的主權宣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