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
經濟學名詞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經濟學中,外部性(英語:externality)或外部成本(英語:external cost)、外部效應、溢出效應,是作為另一方(或多方)活動的影響而產生的未參與第三方的間接成本或收益。 外部性可被視為涉及消費者或生產者市場交易的未定價商品。 車輛廢氣造成的空氣污染就是一個例子。 空氣污染給社會造成的代價,不是由車輛生產者或使用者向社會其他人支付的。 來自工廠的水污染是另一個例子。 所有消費者都因污染而變得更糟,但市場並沒有為這種損害提供補償。 正外部性是指個人在市場上的消費增加了他人的福祉,但個人不向第三方收取收益。 第三方本質上是獲得免費產品。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可能是麵包店上方的公寓,每天早上都能聞到新鮮糕點的香味。 住在公寓裡的人不會為此利益補償麵包店。[1]
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經濟學家亞瑟·塞西爾·皮古在 1920 年代提出。[2] 負外部性的典型例子是環境污染。 皮古認為,對負外部性徵收等於邊際損害或邊際外部成本的稅(後來稱為「庇古稅」)可用於將其發生率降低到有效水平。[2] 隨後的思想家們爭論了是徵稅還是監管負外部性更可取[3]、庇古稅收的最佳效率水平[4],以及什麼因素導致或加劇了負外部性,例如為公司投資者提供有限責任公司所造成的損害。[5][6][7]
當產品或服務的生產或消費的私人價格均衡無法反映該產品或服務對整個社會的真實成本或收益時,通常會出現外部性。[8][9] 這導致外部性競爭均衡不遵守帕累托效率條件。 因此,由於可以更好地分配資源,外部性是市場失靈的一個例子。[10]
外部性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負的。 政府和機構經常採取行動將外部性內部化,因此市場定價交易可以包含與經濟主體之間交易相關的所有收益和成本。[11][12] 最常見的做法是對這種外部性的生產者徵稅。 這通常類似於不徵稅的報價,一旦外部性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徵收非常高的稅。 然而,由於監管機構並不總是掌握有關外部性的所有信息(參考資訊不對稱),因此可能難以徵收正確的稅款。 一旦外部性通過徵稅被內部化,競爭均衡理論上會達到帕累托效率。
例如,造成空氣污染的工廠製造活動給整個社會帶來了健康和清潔成本,而選擇對房屋進行防火處理的個人的鄰居可能會受益於降低火勢蔓延到自己房屋的風險。 如果存在外部成本,例如污染,生產者可能會選擇生產比要求生產者支付所有相關環境成本時生產的更多的產品。 由於自主行為的責任或後果部分在自身之外,因此涉及成本外部化(英語:Cost externalizing)因素。 如果存在外部利益,例如公共安全,則生產的商品數量可能少於生產者因他人的外部利益而獲得報酬的情況。 同時,從社會經濟學的觀點來看:
- 個人通常會傾向於「外部不經濟」的消費行為,因為有害外部性商品帶來的成本不需要個人承擔(如污染),經濟上稱此為「過度消費」(英語:overconsumption)
- 而由於有益外部性商品帶來的收益並不能被個人獨占,個人通常在一定程度上不願意做出「外部經濟」的消費行為(如教育),經濟上稱此為「不充分消費」(英語:underconsum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