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條
宗教官方解釋的體系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教條(英語:dogma),又譯為教義[註 1]、定理、信條、信理、教理、定論,是被認為是絕對正確,不可爭辯的一個或多個原則或信仰,常常由某個權威所制定。[1]將某個哲學家或哲學派別的意見,接受成為個人信仰,可以被稱為教條;將宗教的主張,政治團體或政治領袖的主張,政府的命令或法院判決,作為信仰來接受,也可以稱為教條。認為教條完全不能改變,必須完全依照其字面來理解及執行教條的想法,常被稱為教條主義(dogmatism)。它是一個意識型態或信仰體系的基礎部份,改變教條必然會影響整個信仰系統,造成在根本上的典範改變,或是可能造成意識型態本身的改變。對於教條的確信,會影響到其信徒對於世界的理解及解釋,影響其行為,也可能造成團體的凝聚或分裂。
建議將教理併入此條目或章節。(討論) |
在宗教及比較宗教學中,教條更常稱作教義,由宗教概念及宗教經驗兩部份組成,教義作為宗教三元素中的最基本,是宗教行為(教儀)的內在根據,也是宗教組織(教團)的骨架,沒有教義就無法產生教儀及教團。在卡爾·巴特的著作中,教條學(dogmatic)通常被直接用來作為系統神學的同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