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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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動(法語:L'affect;拉丁語:affectus/adfectus),是斯賓諾莎哲學中的概念,由伯格森、德勒茲和瓜塔里進一步闡述,強調身體或具體體驗。情動這個詞在心理學和其他領域具有不同的含義。
斯賓諾莎《倫理學》中,情動,是與感覺和情緒相關的精神身體狀態,有三種主要類型:快樂或歡愉( laetitia )[1]、疼痛或悲傷 (tristitia )[1],以及欲望或食慾 (cupiditas ) 。[2] 德勒茲、瓜塔里和英譯者布賴恩·馬蘇米(Brian Massumi)在哲學上的應用,雖然源自斯賓諾莎,但比斯賓諾莎更清晰地區分情動和傳統上所謂的情緒。情動,十分費解,正如斯賓諾莎所說,「心靈的情動或激情(animi pathema)是團混亂的想法」,只能通過其引起生命力增減來感知。 [3] 「情動」一概念是人文學科中「情動轉向」(英語:affective turn)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