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
使用私人资产作为担保的行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抵押(英語:mortgage)是指提供私人資產(不論是否為不動產)作為債務擔保的動作,多發生於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抵押常在銀行或地產界使用。在粵語使用區亦即主要為香港,以不動產作出的借貸通常又稱為按揭,而在香港申請銀行按揭時,不少人會選擇通過按揭仲介去比較各銀行計劃,以賺取額外優惠。
一般,借款可以分為「有抵押借貸」和「無抵押借貸」兩種,而抵押就是屬前者。
而擔保(Guarantee)是指並僅限於「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而債務人自己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則不在其列,而是稱為抵押(mortgage)。因為債務人自己充當擔保人時,不存在可期待的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