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護照(捷克語:cestovní pas)是發給捷克共和國國民的國際旅行證件,也可以作為捷克公民身份的證明。除了使持證人能夠在國際上旅行並作為捷克公民身份的標誌外,護照還有助於在捷克領事館領事不在的情況下獲得捷克駐外領事官員或其他歐盟成員國的援助。
Quick Facts 捷克護照, 首次簽發 ...
捷克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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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簽發 | 2006年9月1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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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機構 | 捷克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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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類型 | 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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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鑑定或辨認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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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對象 | 所有捷克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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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14歲以下:在簽發後5年; 15歲及以上:在簽發後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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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捷克公民也是歐盟公民。該護照允許在歐盟、瑞士和歐洲經濟區的任何國家自由流動和居住,但實際上需要有護照或捷克國民身份證來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