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教理(拉丁語:doctrina;英語:doctrine),又譯為教義[1],是一種宗教上的教導,歸結了某個宗教信仰體係中的基礎原理,主要使用於基督教之中。在某些方面,與教義(dogma)是同義詞,但根據教派的解釋而有所不同。 建議將此條目或章節併入教義。(討論) 一般來說,天主教認為,教義(dogma)是一種經過正式會議肯定過的信仰內容,而教理(doctrina)只是由教會或是某個導師,根據教義(dogma),進一步歸結出的非正式信仰原理,可以作為教育信徒之用,但是具備較低的權威性。但是這個定義不一定適用於基督教新教教會。
教理(拉丁語:doctrina;英語:doctrine),又譯為教義[1],是一種宗教上的教導,歸結了某個宗教信仰體係中的基礎原理,主要使用於基督教之中。在某些方面,與教義(dogma)是同義詞,但根據教派的解釋而有所不同。 建議將此條目或章節併入教義。(討論) 一般來說,天主教認為,教義(dogma)是一種經過正式會議肯定過的信仰內容,而教理(doctrina)只是由教會或是某個導師,根據教義(dogma),進一步歸結出的非正式信仰原理,可以作為教育信徒之用,但是具備較低的權威性。但是這個定義不一定適用於基督教新教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