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越凡爾賽條約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關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凡爾賽條約,請見「凡爾賽條約」。《法越凡爾賽條約》(或《越法凡爾賽條約》),是由越南歷史上與法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1],簽訂於西元1787年11月28日。條約由法國天主教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百多祿代表阮王阮福映(簽約時任,拒約時為越南皇帝)與法王路易十六簽訂。 Quick Facts 簽署日, 簽署地點 ...法越凡爾賽條約法越凡爾賽條約上雙方代表的簽名簽署日1787年11月28日簽署地點法蘭西王國凡爾賽簽署者 阿爾芒·馬克百多祿締約方 法蘭西王國廣南阮主語言法語Close
關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凡爾賽條約,請見「凡爾賽條約」。《法越凡爾賽條約》(或《越法凡爾賽條約》),是由越南歷史上與法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1],簽訂於西元1787年11月28日。條約由法國天主教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百多祿代表阮王阮福映(簽約時任,拒約時為越南皇帝)與法王路易十六簽訂。 Quick Facts 簽署日, 簽署地點 ...法越凡爾賽條約法越凡爾賽條約上雙方代表的簽名簽署日1787年11月28日簽署地點法蘭西王國凡爾賽簽署者 阿爾芒·馬克百多祿締約方 法蘭西王國廣南阮主語言法語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