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頁的主題是清朝仿效明朝制度建立的內閣。關於清朝仿效西方實行的責任內閣制,請見「
大清帝國內閣列表」。
清朝內閣(滿語:ᡩᠣᡵᡤᡳ
ᠶᠠᠮᡠᠨ,轉寫:dorgi yamun)是清朝名義上的最高行政機關[1]。清軍入關後,沿襲明朝內閣制度,從順治元年(1644年)至康熙九年(1670年),歷時共二十七年確定。清朝也承襲明朝的票擬制度,但是內閣的權力愈來愈低。特別是雍正年間設立軍機處以後,內閣變成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宣統三年(1911年),清政府仿照西方建立責任內閣,軍機處和舊內閣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