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具有物件概念的程式設計典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英語: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縮寫:OOP)是種具有物件概念的程式設計典範,同時也是一種程式開發的抽象方針。它可能包含資料、特性、程式碼與方法。對象則指的是類別(class)的實例。它將對象作為程序的基本單元,將程序和數據封裝其中,以提高軟件的重用性、靈活性和擴展性,物件裡的程序可以訪問及經常修改物件相關連的資料。在物件導向程式編程裡,電腦程式會被設計成彼此相關的物件[1][2]。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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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
臺灣 |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
港澳 |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可以看作一種在程序中包含各種獨立而又互相調用的對象的思想,這與傳統的思想剛好相反:傳統的程序設計主張將程序看作一系列函數的集合,或者直接就是一系列對電腦下達的指令。面向對象程序設計中的每一個對象都應該能夠接受數據、處理數據並將數據傳達給其它對象,因此它們都可以被看作一個小型的「機器」,即對象。目前已經被證實的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推廣了程序的靈活性和可維護性,並且在大型項目設計中廣為應用。此外,支持者聲稱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要比以往的做法更加便於學習,因為它能夠讓人們更簡單地設計並維護程序,使得程序更加便於分析、設計、理解。反對者在某些領域對此予以否認。
當我們提到面向對象的時候,它不僅指一種程序設計方法。它更多意義上是一種程序開發方式。在這一方面,我們必須了解更多關於面向對象系統分析和面向對象設計(Object Oriented Design,簡稱OOD)方面的知識。許多流行的程式語言是物件導向的,它們的風格就是會透由物件來創出實例。
重要的物件導向程式語言包含Common Lisp、Python、C++、Objective-C、Smalltalk、Delphi、Java、Swift、C#、Perl、Ruby、JavaScript 與 PHP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