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學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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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哲學是科學哲學的一類,其中涉及到認識論、形而上學和倫理問題。雖然大部分科學哲學家和哲學家一直對生物學感興趣(例如亞里士多德、笛卡爾,甚至康德),生物學哲學在20世紀的60和70年代時才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哲學領域。之後,科學哲學家開始更加重視生物學,從新達爾文主義在20世紀30和40年代的興起到1953年去氧核糖核酸結構的發現,加上基因工程的最新進展。把所有的生命過程縮減成生化反應,和把心理學納入更廣泛的神經科學的想法也屬於生物哲學的領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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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生物學哲學已經成為了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科目,並有嚴密的學科組織。發表本身的刊物和專業的協會組織。其中最大的專業組織是 ISHPSSB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國際生物學的歷史、哲學和社會學研究協會)。協會的名稱反映了該領域的跨科性質。生物學哲學可以被看作有「經驗主義」的傳統,並偏好於「自然主義」。許多當代的生物哲學家主要避免傳統問題像「生命」與非生命的區別。反而,他們檢考了生物學家的實踐、理論和概念,以更好地了解生物學,將它看為一門學科(或科學領域組)。他們運用哲學來分析科學問題,並對它們的後果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