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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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力量的存在,通常是信仰的主要目標[1]。神在宗教與哲學的領域中有不同的定義:在有神論中,神是宇宙的創造者與管理者;在自然神論中,神僅是宇宙的創造者而非管理者;而在泛神論中,神就是宇宙萬物的一切。神學家從不同的神的概念中得出多種神的屬性。比較常見的屬性有,全知(無所不知),全能(無所不能),全在(無所不在),全善(完美的仁慈)、單純(英語:divine simplicity),以及不朽且必然的存在。一神論信仰唯一的神。神也被認為是虛體(英語:Incorporeality)(非物質的),有人格的存在,所有道德責任的源頭,以及「最可想像的存在」[1]。許多知名的中世紀哲學家和現代哲學家對神的存在性提出過疑問或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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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歷史與外來傳入等因素,各宗教對於神有不同的稱呼,如猶太教和基督教中的神,常被稱為「上帝」或「上主」,而伊斯蘭教中的神,則被翻譯為「真主」;但這三宗教中的神本質是同一的。從一神教的教義出發,神有各種屬性,最常見的能力包含全知(無窮的知識)、全能(無限的權力)與無所不在。與多神教的神祇不同,神更擁有簡單、永恆、必要及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