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抗辯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積極抗辯(英語:Affirmative defense)又稱確認抗辯、肯定性答辯,是英美法系的一個法律概念,指訴訟中原告或檢察官聲稱的事實以外的陳述,如為被告證明為真者,即得以使其他的非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失效或減輕。 在民事訴訟中,積極抗辯事由包括訴訟時效、要式契約(Statute of frauds)、棄權(Waiver)等,例如美國的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8(c)條中列舉的各項事由。 而在刑事訴訟中,抗辯事由則涵括自衛[1]、精神錯亂[2]、誘捕[3]和追訴時效。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積極抗辯(英語:Affirmative defense)又稱確認抗辯、肯定性答辯,是英美法系的一個法律概念,指訴訟中原告或檢察官聲稱的事實以外的陳述,如為被告證明為真者,即得以使其他的非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失效或減輕。 在民事訴訟中,積極抗辯事由包括訴訟時效、要式契約(Statute of frauds)、棄權(Waiver)等,例如美國的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8(c)條中列舉的各項事由。 而在刑事訴訟中,抗辯事由則涵括自衛[1]、精神錯亂[2]、誘捕[3]和追訴時效。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