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旗
立陶宛國家象徵之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立陶宛國旗由黃、綠、紅水平三色條帶構成,於1918年立陶宛獨立時啟用。1940年,立陶宛被蘇聯吞併,1941至1944年又被納粹德國占領。從第二次世界大戰末的1945年開始,立陶宛由蘇聯占領並更名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直至1989年,採用的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以紅色為主,與蘇聯國旗基本相同,後又在旗幟下部增加白色窄條和綠色寬條。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
用途 | 國旗、民用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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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18年4月25日首次採用 1988年11月18日恢復一比二比例 2004年7月8日(現行國旗) |
形式 | 黃、綠、紅水平三色帶 |
立陶宛政府旗 | |
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2004年,文獻記載於1410年首度採用 |
形式 | 立陶宛國徽圖案位於中間的紅色旗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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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20日,立陶宛恢復使用1918至1940年獨立期間的國旗,此時距該國再度獨立還有近一年,離蘇聯解體還有近三年。國旗最近一次修改是2004年,將長寬比從二比一改成五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