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
兒童的就業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童工是指在工作場合下僱傭兒童(十八歲之前的未成年人),對兒童的童年成長存在不良影響,干預他們正常上學,在精神上、身體上、社交上或道德上存在威脅或損害。[3]許多國際組織都認為這一行為是剝削。世界立法機構都禁止童工。[4][5]這些法律並不認為所有兒童從事的工作都是童工;例外如兒童藝術家(如童星)、在監督下的訓練,或是當地原著居民兒童所從事的勞動,等等。[6][7][8]
童工在歷史上廣為流傳。在1940年以前,5-14歲的兒童在歐洲、美國和其它殖民地勞動。這些兒童在農業、家庭作坊、工廠、礦山或做報童等。做夜班的有些一直做到12小時。隨着家庭收入的上升,學校的興起和童工法案的通過,童工率有所下降。[9][10][11]
在發展中國家,由於貧困和學校貧乏,童工依然泛濫。201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童工率最高,一些撒哈拉國家超過50%的兒童在5–14歲階段工作。[12]在世界範圍內,農業是童工最常見的僱傭場所。[13]絕大多數童工出現在農業地區和非正式城市經濟地區;兒童大多數被父母僱傭,而不是工廠。[14]貧窮和缺乏教育是童工的主要致因。[15]
根據世界銀行數據,在1960-2003年間,世界童工率從25%下降到10%。[16]不管怎樣,童工總數依然高居不下,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國際勞工組織承認2013年世界上年齡在5-14歲的童工人數約為1.68億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