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都會區維基媒體列表條目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臺灣都會區,大致分為5個大都會區、2個次都會區[2];分別是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3],並組成臺灣西部走廊的重要地帶。臺灣6個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即位於這5個大都會區,3個市(基隆、新竹、嘉義)中的兩個亦為2個次都會區的核心所在。詳見下述。 臺灣都會區分佈(依據1993年7月行政院主計處訂定「中華民國統計地區標準分類」之「臺灣地區都會區分類」[1]) 臺北基隆大都會區 桃園中壢大都會區 臺中彰化大都會區 臺南大都會區 高雄大都會區 新竹次都會區 嘉義次都會區 依據主計處在2010年5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上述定義範圍連同全臺灣各種統計地區的分類定義,在當年12月25日停止適用。[4] 目前各都會區的範圍並沒有明確的官方定義。
臺灣都會區,大致分為5個大都會區、2個次都會區[2];分別是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3],並組成臺灣西部走廊的重要地帶。臺灣6個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即位於這5個大都會區,3個市(基隆、新竹、嘉義)中的兩個亦為2個次都會區的核心所在。詳見下述。 臺灣都會區分佈(依據1993年7月行政院主計處訂定「中華民國統計地區標準分類」之「臺灣地區都會區分類」[1]) 臺北基隆大都會區 桃園中壢大都會區 臺中彰化大都會區 臺南大都會區 高雄大都會區 新竹次都會區 嘉義次都會區 依據主計處在2010年5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上述定義範圍連同全臺灣各種統計地區的分類定義,在當年12月25日停止適用。[4] 目前各都會區的範圍並沒有明確的官方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