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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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由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5號公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宗教事務局頒布的部門規章[1]。該規章規定,所有活佛(藏語稱「朱古」,意為「化身」[2])須由寺廟提交轉世申請才能得到官方認可。該規章在2007年得到中國政府通過,並於同年9月1日生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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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由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5號公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宗教事務局頒布的部門規章[1]。該規章規定,所有活佛(藏語稱「朱古」,意為「化身」[2])須由寺廟提交轉世申請才能得到官方認可。該規章在2007年得到中國政府通過,並於同年9月1日生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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