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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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助理處長(英文: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縮寫:ACP)俗稱「水泡」,是香港警察職級其中一個憲委級職級[1],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D2,為高級警官的級別[2];位於總警司之上[3],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之下。由於屬於香港警務處首長級人員,所以必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及在《香港政府憲報》中公佈。至2020年9月止,香港警務處現時共有16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其中6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分別領導5個陸上總區及水警總區,及擔任總區指揮官;其餘10名警務處助理處長擔任香港警察總部內8個部的主管,及新設國家安全處的2名副主管。香港輔助警察隊副總監亦為警務處助理處長之一,由特首委任。現任輔警副總監(助理處長)為鄭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