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
针对名誉和形象的打击行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誹謗(英語:Defamation)又稱譭謗、詆譭或名譽損毀、妨害名譽,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虛假事實,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誹謗一般是撒謊,但在一些國家的法律下,即使講的是真話,也可能構成誹謗。如在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下,不論講的是真話還是撒謊,只要談的事情涉及他人私德,都會構成誹謗罪;此外在大韓民國,哪怕陳述是真實的,只要造成當事人名譽損毀一併視作「誹謗」並被列為民事訴訟。[1]
在法律下,誹謗與公然侮辱是不同的,誹謗涉及談論他人具體行為的言詞;而公然侮辱則不涉及這樣的談論。[2][3]像例如僅僅是在眾人面前罵某甲「幹你娘」是公然侮辱,但在眾人面前說某甲「小偷」、「考試作弊」或「借錢不還」等等可能涉及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