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财产聚合体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財團法人(德語:Stiftung[1],日語:財団法人)是由財產作為法人基礎而成立的集合體(corporation),相對於社團法人(德語:Verein[2],日語:社団法人)是以社員作為法人基礎而成立。財團法人要由捐助者提供一定數額的基金(fund),並經一定的法定程序方能成立,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法人團體。由於財團法人是以財產作為法人資格條件而成立的團體,故稱之為財團法人。財團法人通常以基金會(英語:Foundation)作為名號,以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等為目的而設立。財團法人除了一般的基金會之外,另有宗教財團法人與其他特殊法人。特殊法人係指私立醫院、私立學校,以及政府因特殊目的而設立的財團法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