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SEP),也稱為P4,[6]是四個環太平洋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由文萊、智利、新加坡和新西蘭於2005年簽署,並於2006年生效。涉及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關於應用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貿易技術壁壘、服務貿易、知識產權、政府採購和競爭政策。除其他外,它呼籲在2006年1月1日之前將成員國之間的所有關稅削減 90%,並在2015年之前將所有貿易關稅降至零。[7] Quick Facts 類型, 起草完成日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貿易協定締約方類型貿易協定起草完成日2005年6月3日[1]簽署日2005年7月18日[2][3][4]簽署地點 新西蘭惠靈頓生效日2006年5月28日[5]生效條件2次批准書締約方 文萊 智利 新加坡 新西蘭 保存處新西蘭政府[3]語言英語和西班牙語;如果發生衝突,以英語為準[3]。Close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SEP),也稱為P4,[6]是四個環太平洋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由文萊、智利、新加坡和新西蘭於2005年簽署,並於2006年生效。涉及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關於應用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貿易技術壁壘、服務貿易、知識產權、政府採購和競爭政策。除其他外,它呼籲在2006年1月1日之前將成員國之間的所有關稅削減 90%,並在2015年之前將所有貿易關稅降至零。[7] Quick Facts 類型, 起草完成日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貿易協定締約方類型貿易協定起草完成日2005年6月3日[1]簽署日2005年7月18日[2][3][4]簽署地點 新西蘭惠靈頓生效日2006年5月28日[5]生效條件2次批准書締約方 文萊 智利 新加坡 新西蘭 保存處新西蘭政府[3]語言英語和西班牙語;如果發生衝突,以英語為準[3]。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