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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約性」。
假若,兩個不等於零的實數 與 的除商 是一個有理數,或者說, 與 的比例相等於兩個非零整數 與 的比例:
- ,
|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3年3月25日) |
則稱它們是互相可通約的(commensurable),而這特性則稱為通約性。這意味著,存在一個非零的實數公約數(common measure),使得
- ,
所以
或是
- ,
其中 ,所以 。
反之,如果該二數的除商是一個無理數,則稱它們是不可通約的(incommensurable),亦即, 與 之間不存在一個公約數 使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