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臺灣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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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臺灣縣志,因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八月上任之臺灣縣知縣魯鼎梅認為康熙年間所修之《臺灣縣志》已過於老舊,需要重修,遂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倡議重修而成之史書[1]。
其編纂成員除擔任主修的魯鼎梅外,總輯為德化進士王必昌,臺灣府儒學訓導林起述與府學教授謝家樹擔任總理,編纂則有舉人陳輝、廩生方達聖、生員盧九圍等3人,郭朝宗、蔡春開、金鳴鳳、龔帝臣、方達義等擔任分輯[1]。
該書於乾隆十七年(1752年)二月在府學明倫堂設館進行修志工作,同年即刻印成書[1]。內容包括有行政區劃、財政賦役等,也記載了清朝駐臺灣官員的事蹟。全書共十五卷,有十四門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