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五旗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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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五旗包衣是對正紅旗、鑲白旗、鑲紅旗、正藍旗及鑲藍旗包衣的統稱,與內務府三旗包衣組成內八旗。
下五旗包衣隸「諸王統帶也。其各衛府家臣曰王包衣[1]」,故稱王公府屬[2]。「除不得挑各旗錢糧(即披甲當兵)及預選秀女外,其餘登進之階,與八旗相同。若食錢糧,只准在本府也[1]」。康熙朝起,八旗旗主的權力被逐削弱。擔任旗主的諸王、貝勒等只能管轄、使令本府包衣,不再參與本旗旗務[3]。下五旗包衣參領所屬佐領、管領、分管等例亦隨各王公封爵増減[4]。
由下五旗包衣編立的佐領(包衣佐領),即是府屬佐領(滿語:ᠸᠠᠩᠰᠠᡳ
ᠪᠣᠣᡳ
ᠨᡳᡵᡠ,穆麟德轉寫:wangsai booi niru)[5]:64。乾隆年間,因漢軍出旗之故,下五旗漢人包衣數量大幅減少。而自清初以來,便有宗室隸下五旗包衣的事例。蓋因「國初宗室不如是之尊也」,下五旗宗室俱在本旗王公包衣下當差的緣故。宗室隸屬下五旗包衣的現象,沿續至清末宣統年間[5]:6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