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購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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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購地案,又稱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是一個台灣科學園區開發案件,也是一個台灣法律案件,由陳水扁家庭密帳案衍生出的案件之一。陳水扁政府時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收購台灣水泥在桃園縣龍潭鄉的土地,納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中。在收購案成立之前,2004年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曾交付新台幣4億元,給當時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收購案完成後,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也收受了台泥新台幣3千餘萬元。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夫婦收受賄款影響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收購土地,起訴陳水扁及其夫人吳淑珍。陳水扁夫婦主張該筆款項是政治獻金,強調他們並未以任何手段來影響竹科管理局;相關官員也表示並未受到關說、也不知道他們收到政治獻金,他們收購該土地是專業考量。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未採用先前判例常用的法定職權說,在2010年提出實質影響力說,判決貪污罪成立,將陳水扁及吳淑珍各判處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5億元。在洗錢罪及民事訴訟上,法院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