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台灣在2010年進行的地方行政區調整措施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1]、五都升格[註 1][2]、或逕稱為縣市合併[3],為中華民國調整其行政區劃,將部分原臺灣省轄市改制、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改制為新直轄市的措施,於2010年12月25日實施。這也是臺灣在1950年設置5市16縣後,首次大規模的行政區劃調整。 臺灣直轄市分布圖(2014年12月25日起)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2010年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1]、五都升格[註 1][2]、或逕稱為縣市合併[3],為中華民國調整其行政區劃,將部分原臺灣省轄市改制、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改制為新直轄市的措施,於2010年12月25日實施。這也是臺灣在1950年設置5市16縣後,首次大規模的行政區劃調整。 臺灣直轄市分布圖(2014年12月25日起)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