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
7.23铁路事故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最初稱作杭深線動車組列車追尾事故[4],後官方統一稱作「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5])發生於北京時間2011年7月23日晚上8時30分05秒,甬溫線浙江省溫州市甌江特大橋上,由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車與前方由杭州站開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車發生同向追尾事故,後車D301次四節車廂輾過D3115次車尾16號車廂墜橋。鐵道部最終宣佈40死、172人傷,中斷行車32小時35分,直接經濟損失1億9,371.65萬元。國務院事故調查專家組調查結果認為事故主因是列車控制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不力等造成,報告認為劉志軍、張曙光負主要責任,並建議處分鐵道部、通信訊號集團在內的54個相關官員。[2][3]該事故是中國高速鐵路首次重大傷亡事故[6],亦為全球動車列車[註 1]繼1998年6月3日艾雪德列車出軌事故,2005年4月25日JR福知山線出軌事故之後發生的第三起重大傷亡事故。此次事故遇難者賠償標準為91.5萬元人民幣,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精神撫慰費和一次性救助金賠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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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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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車劇烈撞擊後,後車四節車廂過度擠壓被拋出軌道,自二十餘米高的甌江特大橋墜下,前三節橫置於地表,第四節則豎插地面[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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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 |||
日期 | 2011年7月23日 | ||
時間 | 20時30分05秒(UTC+8) | ||
地點 | ![]() ![]() 雙岙村下岙路甬台溫鐵路甌江特大橋 | ||
坐標 | 28°00′48″N 120°35′24″E | ||
路線 | 甬台溫鐵路(杭福深客運專線組成部分) | ||
事件類型 | 列車追尾導致脫線墜橋 | ||
起因 | 信號設計缺陷及組織和系統管理混亂失誤[2][3] | ||
統計 | |||
列車 | D3115次(前車,自杭州往福州南) CRH1-046B,16節編組,定員1,299人 D301次(後車,自北京南往福州) CRH2-139E,16節編組,定員630人 | ||
乘客 | D3115次(前車):1,072人 D301次(後車):558人 | ||
死亡 | 40+ | ||
受傷 | 172 | ||
損失 | 動車組車輛報廢7輛,破損22輛;事故路段接觸網損壞,停運32小時35分,多列動車組折返、停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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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有媒體提出搜救行動是否過早結束、恢復通車是否過急、墜地後車車頭為何被迅速掩埋、政府控制媒體及司法系統、越早簽訂賠償協議得到賠償越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