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伯納德·科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伯納德·科恩(英語:Bernard S. Cohen,1934年1月17日—2020年10月12日)是美國一名民權律師兼弗吉尼亞州眾議院民主黨籍眾議員。1967年4月10日,他與共同律師菲利普·赫希科普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洛文訴弗吉尼亞州」一案中為上訴人口頭辯護[4]。1967年6月12日,最高法院做出了有利於科恩當事人的判決,裁定禁止異族通婚違憲,從而使美國國內15個州的反移民法無效。
![]() |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20年10月17日) |
Remove ads
早年生活
伯納德·科恩出生於美國紐約市的布魯克林區,他是一名猶太裔皮草工人的兒子;而他的父親則活躍於當地的工會。在一次採訪中,科恩將父親的工會活動與他對勞動人民的尊重以及他作為歷史上被壓迫的少數民族地位聯繫到一起,並因此成為他推動平權發展的動力。他曾就讀於紐約市立學院和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在1960年代,他協助創立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弗吉尼亞州分部[5]。
律師生涯
議員經歷
影視形象
伯納德·科恩因「洛文訴弗吉尼亞州」而使其形象在多部影視作品中有出現。例如:在1996年電視電影《勇敢的愛》中,他的形象由科里·帕克飾演[6][7];而在2016年電影《愛戀》中,他的形象由尼克·克羅爾飾演[8][9]。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