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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暘光電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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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暘光電弊案蔡英文政府推動其綠電政策所引起的諸多結構性貪腐事件之一。案件牽涉侵占國有非公用土地、偽造文書罪、以及貪污罪等等的罪名。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有經濟部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以及前行政院顧問、前民進黨新竹縣黨代表,時任力暘科技總裁古盛輝等人,涉案人物由地方至中央都牽涉至其中,違法設置場地所獲得的收入預估為91億2601萬8763元。[1][2][3][4]

案件

根據中華民國農業部(時為農委會)在2020年7月28日所發布的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的規定下,在兩公頃以下的農地不可變更為光電用地(俗稱小二甲禁令),而在兩公頃以上的農業用地則屬於地方審議的開發案件,必須徵求到中央農業機關的同意後才能夠設置光電板發電。然而力暘集團利用其黨政人脈進行官商勾結,使得原本兩公頃以下的農地有機會解禁,並且偽造文書以取得139件光電案場,獲利上百億,致使引起外界質疑其是否違法。[5]

司法偵辦進度

  • 2022年,臺南地檢署收到力暘集團取得七股五天光電場電業許可涉及不法的情報,由時任檢察長葉淑文分案給檢察官周盟翔以及郭書鳴偵辦,於2023年3月6日由郭書鳴檢察官搜索台南市經發局,再於該年4月7日搜索民間公證人,最終於2023年5月30日針對力暘能源等相關處所執行搜索,並傳喚古盛輝以及涉案人進行訊問,2023年5月31日凌晨古盛輝以400萬元交保。[6][7]
  • 2024年4月26日,臺南地檢署偵結此案並宣布正式起訴相關人員,在偵辦時檢方發動6次搜索並偵破3780萬現金以及訊問被告跟證人246人次。檢方指控古盛輝集團為了能夠掙脫小二甲禁令,因此向經濟部以及臺南市經發局施壓,而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在明知道力暘集團不符合計畫的認定範圍內依舊幫其推動了研商會議,最終臺南地檢署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及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等起訴共15人。[1][2][3]
  • 2024年10月16日,檢方偵辦出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受請託,安排古盛輝與臺南市市長黃偉哲以及時任經發局局長陳凱凌見面,涉嫌關說電業許可證,經過複訊後郭再欽以30萬交保。[4]
  • 2024年12月2日,臺南地方法院召開準備庭,古盛輝等人均否認犯罪,故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再開。[8]
  • 2025年6月25日,檢方傳喚臺南市長黃偉哲到庭作證,黃偉哲表示,時任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經濟部長王美花等人都指出臺南的光電審查進度緩慢,要求進度加快,其與古盛輝不熟識,安排的會面也並非關說而更像是普通民眾陳情,至於為何審查通過,黃偉哲表示該案採用聯審制,交給經發局處理而非他自己一個人就能全權決定,並且聯審會委員既不是他聘用也不是他所勾選。[9]
  • 2025年8月22日,臺南地院傳喚時任審查此案的農業局專員以及顧問公司承辦人員,該專員表示即使審查不通過,此案依舊不停地送來審查,因此在審查的過程中感到有壓力,至於是否有關說的情形,其表示自身沒有權限可以這樣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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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

  •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批評臺南地檢署不敢向上偵辦經濟部批准的官員,質疑檢調是否在抓小放大。立法委員張啓楷則表示,應該先追究臺南市長黃偉哲以及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才對。[11]
  • 屏東地檢署於2025年5月5日訪視力暘公司的太陽能光電廠及升壓站,遭到黃國昌質疑民進黨當局是在赤裸裸的妨礙司法公正,讓檢調機關變成黨國鷹犬。[12]
  • 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謝龍介質疑此案為捉小放大,臺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則認為此案是中央與地方的結構性貪腐案件。[13]
  • 風傳媒於2025年8月11日就光電廠是否該繼續擴建以及在推動光電政策時是否發生弊案作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60.5%的民眾不支持光電廠繼續大幅度擴建,60.5%的民眾認為在推動光電政策時是有發生弊案的情形。[14]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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