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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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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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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簡稱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天管委,是負責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1]

事实速览 主要領導,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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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90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設立[2];是年7月,掛牌成立。

2004年3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2004年3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4號公布,自2004年4月20日起施行[3]

2008年2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印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4]

2008年3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的決定》,2008年3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3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

職責

根據《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負責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 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掛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 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 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
  5. 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 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 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

機構設置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為[1]

  • 天安門地區運行調度中心(天安門地區總值班室)
  • 應急協調處
  • 宣傳信息處
  • 綜合治理處
  • 辦公室
  • 天安門城樓管理處
  • 天安門廣場管理處
  • 旅遊服務處
  • 文物保護和基本建設處
  • 財務處
  • 人事處
  • 機關黨委
  • 機關工會
  •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
  • 天安門地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
  • 北京市天安門旅遊服務集團

歷任主任

  1. 楊登彥(1990年—?)[6]
  2. 夏尚武(?—2001年8月,兼黨組書記)[7]
  3. 王蒀榮(2001年8月—2011年9月1日;2003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黨組書記)[8][9]
  4. 崔鵬(2011年9月1日—2014年3月)[9]
  5. 費寶岐(2014年12月—,2015年12月起兼黨組書記)[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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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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