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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北平研究院
1929年9月由国民政府在北平成立的学术研究机构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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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27年在國民政府籌備中央研究院的過程之中,北平大學校長李石曾提出了同時設立地方性研究院的建議。1928年9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了建立北平大學研究院的建議。1929年8月,行政院會議通過了由教育部部長蔣夢麟提出的「國立北平研究院」之名,並決定其性質是與中央研究院獨立的地方性學術機構。此後,教育部任命李石曾為國立北平研究院院長。1929年9月9日,國立北平研究院正式成立。
最初北平研究院為「院-部-所」的三級組織架構,共設有十部,分別為總務部、出版部、海外部三個行政部門,以及天算部、理化部、生物部、人地部、群治部、文藝部、國學部七個學術部門。各學術部門又下設若干研究所(研究會),具體如下:
- 天算部:測候所
- 理化部:物理學研究所、鐳學研究所、化學研究所、藥物研究會、水利研究會
- 生物部:生物學研究所(1934年改為生理學研究所)、植物學研究所、動物學研究所
- 人地部:地質學研究所、史學研究會
- 郡治部:經濟研究會、自治試驗村事務所
- 文藝部:字體研究會
1935年7月,北平研究院考慮到「力求辦事敏捷及增加工作效率」,由三級架構改為「院-所(會)」的二級組織架構。其中取消了行政各部門,並設立總辦事處。各研究所(研究會)則改為直屬院長領導(1936年史學研究會改為史學研究所)。
1935年起因形勢所迫,北平研究院開始將部分研究機構遷離:鐳學、藥物研究所最先遷往上海,此後地質學研究所遷往南京,史學研究會有部分遷往陝西,植物學研究所遷往武漢並與西北農林專科學校聯合成立中國西北植物調查所。
抗日戰爭爆發後,李書華副院長於1938年4月在昆明設立北平研究院辦事處。物理學、化學、生理學、動物學、史學等研究所相繼遷往昆明,而經濟研究會、水利研究會等都能因經費問題而停辦,在上海的鐳學、藥物研究所也因經費問題而脫離。1944年原在武漢的植物研究所也遷往昆明。
抗日戰爭結束後,北平研究院各研究機構除藥物、生理學研究所與物理研究所結晶學研究室回到上海外,其餘都陸續回到北平。1945年10月,國民政府公布《國立北平研究院組織條例》,規定研究院下設物理學、原子學、化學、藥物、生理學、動物學、植物學、史學共八個研究所。
學術會議會員
1948年北平研究院成立了由13人組成的學術會議籌備委員會,決議由院務會議推舉學術專家為學術會議會員,並由院長聘任。以下為學術會議會員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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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國立北平研究院組織條例
- 北平研究院历史概述. 中國科技史料. 1989, 10 (1).
-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2.
- 錢迎倩、王亞輝 (編). 《20世纪中国学术大典·生物学》. 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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