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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霸凌致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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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霸凌致死案是一宗於2017年5月21日至22日凌晨發生於馬來西亞的虐待謀殺案,受害人是當時就讀於馬來西亞國防大學(UPNM)海軍系的在籍學生兼見習軍官祖爾法漢奧斯曼祖爾卡南馬來語Zulfarhan Osman Zulkarnain,生於1996年11月29日,簡稱祖爾法漢),他被一群同學認定偷取筆記型電腦後遭到捆綁及毒打[1],身體有約90處被蒸汽熨斗燙傷,全身80%出現瘀傷和燒傷的痕跡,之後於6月1日在雪州沙登醫院馬來語Hospital Sultan Idris Shah Serdang不治,得年20歲。本案因為作為一宗發生於宿舍環境中的極端欺凌事件而引起全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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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四年後的2021年11月2日由馬來西亞高等法院頒布判決,、裁決這6人牴觸刑事法典第304條文(誤殺)、第330條(刑訊逼供致傷罪)的罪名成立,處以18年監禁。另外17名同黨蓄意致傷罪名成立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刑事法典第34條[2]),刑罰即日執行;2024年7月 23日,控方上訴,重申並確認所有六名嫌疑人謀殺罪名成立,並判處死刑。儘管馬來西亞已廢除強制性死刑,並實施了監禁替代刑罰,但法官認為,鑑於傷人的方式不同尋常,死刑是唯一合理的懲罰

六名被裁定謀殺罪成的主謀,隨即向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提出上訴[3]

2025年2月28日,聯邦法院恢復高庭原判,將六名被告的謀殺罪改為誤殺罪,死刑改為判處監禁18年,一致批准六名被告的上訴,推翻上訴庭2024年7月23日宣判六名被告謀殺罪成並處於死刑的裁決。三司認為,控方的關鍵證人——沙登醫院法醫專家沙曼的證詞出現矛盾。控方無法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證明死者的傷勢導致他死亡,況且死者是在案發的10天後才去世。儘管謀殺罪不成立,但法官認為6 名被告故意用熨斗燙傷祖法漢並毆打他,這一點已在兩名國防大學學員的證人阿末瑟納比和沙菲克的證詞中獲得證實。[4]

該國防大學後因此事而臭名昭著,被坊間稱為「地獄學校」、「監獄學校」等渾名。該事件同時也被比喻為馬來西亞版的洪仲丘事件以及尹一兵事件(2014年漣川韓軍虐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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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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