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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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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4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成立起,巴勒斯坦開始與其他國家建立外交關係[1]。巴勒斯坦自《奧斯陸協議》簽訂以來尋求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獲國際普遍承認。截至2025年3月21日,聯合國的193個會員國中有145個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同一時間,有164個國家正式承認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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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於1988年11月宣佈巴勒斯坦國獨立,並根據《奧斯陸協議》於1994年成立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並由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履行巴勒斯坦國政府職能。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於2011年後在外交上致力於爭取巴勒斯坦國加入聯合國的「巴勒斯坦194」運動。聯合國大會於2012年11月通過第67/19號決議,接納巴勒斯坦國為聯合國大會的非會員觀察員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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