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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慧 (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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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慧(1965年3月),女,漢族,四川萬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副研究員。曾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海南省女法官協會會長。其專長為民事訴訟法學,曾被選為「全國審判業務專家[2]、中國法官協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3]

事实速览 張家慧,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

生平

張家慧是四川省萬縣專區(今重慶市萬州區)人。1988年畢業於四川師範大學英美文學專業本科畢業,1990年獲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1990年1月參加工作,任四川省萬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今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1992年調海南省任職,任海南省海南中級人民法院(現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助理審判員、正科級審判員,為海南中院當年從內地引進的6名高學歷人才之一。由於是助理審判員,剛到職時經濟條件不好,法院同事還專門為張家慧夫婦捐款。1997年5月,張家慧被任命為審判員[2][4]。同年9月進入西南政法大學就讀博士研究生。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6月畢業後待分配,至2001年9月分配至中國社會科學院工作,從事法學學科博士後研究。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歷任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中級人民法院正科級助理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庭長。2004年9月進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審判監督庭副庭長(正處級)、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行政審判庭庭長。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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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舉報及違紀調查

2018年4月10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在單位收到一封重慶寄來的長信,寄信人叫易真武。2014年,易真武在萬州榮文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老闆晏宗文的引薦下,結識了張家慧的丈夫劉遠生,並攬承下當地一項省重點項目華君大酒店的勞務工程。之後雙方就工程結算款問題屢次產生爭議,易真武遂寫信向張家慧表示,希望能通過她讓劉遠生重新找其談判。與長信一同寄出的還有一個裝有張家慧與同事在茶樓打麻將視頻的U盤[5]

2019年4月30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一宗敲詐勒索案,張家慧夫婦為該案的受害人。被告人易真武被指控以工程款未結算清為由,用張家慧打麻將賭博的視頻及夫妻的私人言論向兩人敲詐勒索,金額為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由於擔心被公開後會帶來負面影響,2018年5月16日,張家慧的丈夫劉遠生從海南飛赴萬州,和易真武談判,最終同意給付200萬元,分三次轉帳50萬元給易真武,並以被敲詐為由報警[5][6][7][8]

其後,多名知情人士舉報稱,張家慧是「中國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法官,身家至少200億」[2]。而與劉遠生有生意往來的李富華,則於5月11日在上海召開媒體見面會,公開舉報張家慧、劉遠生夫婦[9],並稱張家慧受賄還不辦事[10]。張家慧、劉遠生夫婦及其雙方親友、商業夥伴曾擔任相關公司投資人、高管,其持有的企業共計36家,總資產保守估計至少200億元。為逃避組織審查,除少部分企業直接以劉遠生實名登記外,大多數企業系隱名持有實際控制,代持人均為張、劉親屬[6][9]

2019年5月13日晚,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發布消息稱,針對近期反映的張家慧相關輿情,省委政法委、省紀委監委、省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已成立聯合調查組依法依紀開展調查,相關事實查清後將向社會公布。翌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表示「堅決擁護海南省委決定,支持配合調查組查清事實,回應社會關切」[9]

2019年5月31日,海南省委政法委聯合調查組31日晚通報稱「日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家慧同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9]。根據通報,張家慧仍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並未被免職。直至2019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免去張家慧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11]

2019年11月29日,海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張家慧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1]

2019年11月30日,海南省委政法委通報張家慧夫婦有關問題的調查結果。根據通報,聯合調查組經深入調查,調取相關資料1300餘冊,查閱公司賬務資料15.6萬餘頁,與相關人員談話1200餘人次,有關問題已基本查清。張家慧涉及違紀違法的問題包括不如實申報名下財產、打麻將賭博、在小區內會所經常宴請他人、不正確履行職責,拒不執行最高法督辦通知、干預訴訟案件,以及夫妻擁有巨額資產[12]

2019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張家慧涉嫌受賄一案已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家慧作出逮捕決定[13]

2020年3月19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通報,張家慧涉嫌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4]

2020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一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張家慧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37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375萬元,37人中有18名律師,其餘19人為涉訴的企業主和官員等人[15]。此外張家慧為使其丈夫劉遠生實際控制的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少繳或不繳增容費,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該公司少繳納增容費4621萬餘元,以及騙取相關人員價值人民幣143萬餘元的財物。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家慧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16]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審宣判,對被告人張家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案件宣判後,張家慧當庭表示不服,但未當庭選擇是否上訴[17]

2020年12月11日,海南省委政法委聯合調查組通報張家慧案有關問題。通報稱,紀檢監察機關正在會同司法行政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涉案律師有關問題進行處置;已對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職人員立案審查調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處罰,其他涉案人員正在依規依紀依法分類處置。另外,張家慧受他人請託為案件說情打招呼,其中部分案件因其腐敗行為影響了裁判結果,聯合調查組正督促海南省高院對所涉案件啟動內部監督程序進行審查複查。對經審查確有錯誤的案件,將依法提起再審,及時予以糾正[18]

2021年12月4日,涉張家慧等案件的38名律師遭到懲罰。其中,4名律師和1名隱名合伙人被移交司法機關;1家律師事務所被吊銷執業證書,9名律師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取消會員資格(終身禁業),21名律師被停止執業、中止會員權利,1名律師被罰款,3名律師受到行業警告處分。[19]同時曾經向張家慧行賄的律師塗顯亞、吳鎮不再擔任海南省律協副會長職務[20]

2022年1月29日,因偷拍張家慧打麻將並以此向其丈夫索要工程款被指控敲詐勒索罪的易真武取保候審回到家中。易真武案2019年4月30日開庭審理,經歷「中止審理」後,2021年1月27日再次開庭審理後休庭[5]。2022年12月28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易真武無罪。[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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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前夫:劉遠生(1966年—,1990年1月登記結婚,2017年3月離婚):劉遠生亦為法學背景出身,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本科及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夫妻二人赴海南任職後,劉遠生官至海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職務。由於家境貧寒,劉遠生幾乎將所有的業餘時間用於經營海口市的一家火山石礦。後因石礦生意糾紛,劉遠生遭到海南中院勸退,轉任律師,擔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他之後下海經商,擔任多家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還以法學專家身份活躍於海南政界。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劉遠生旗下以及關聯公司初步統計至少35家,其中直接持股的公司5家,由劉遠生親屬、朋友持有的公司共計30家(包括3家境外離岸企業),註冊地域分布於海南、重慶、四川、北京、香港和英屬維京群島[2]。劉遠生是民盟海南省委副主委,在2007年底即開始擔任海南省政協常務委員。2019年5月31日,張家慧被宣布調查時,作為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劉遠生,亦涉嫌違法犯罪接受公安機關立案偵查[6]。2020年1月14日,劉遠生被免去其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22]。同年3月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虛假訴訟罪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14]。劉遠生最終被判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160萬餘元。劉之後前往三亞監獄服刑。[20]
  • 兒子:劉某爽,1995年出生[4][23]

著作

張家慧與劉遠生在學術上有較多合著,包括:

  • 《我國民事證人出庭制度相關問題之檢討與思考》(刊載於《人民司法》雜誌,2005年)
  • 《天涯法學論壇》(擔任該刊編輯委員會的主編、副主編)
  • 《天涯法學論叢(第三卷)》(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2016年12月)[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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