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Remove ads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稱文資局)是中華民國有關文化資產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文化部,成立於2007年。

事实速览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構概要 ...
Thumb
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文資局局本部)入口

歷史

Thumb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Remove ads

組織

內部單位

業務單位

  • 傳藝民俗組[3]
    • 傳統藝術科:辦理重要傳統工藝、重要傳統表演藝術之研究調查、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變更、傳習、獎助及保存維護計畫之研擬及執行。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民間辦理傳統工藝、傳統表演藝術之普查、登錄、保存維護、人才育成及推廣等工作。
    • 民俗科:辦理重要民俗、重要口述傳統、重要傳統知識與實踐之研究調查、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變更、傳習、獎助及保存維護計畫之研擬及執行。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民間辦理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之普查、登錄、保存維護、人才育成及推廣等工作。
    • 保存技術科:辦理重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普查、列冊追蹤、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傳習、技術保存、活用及人才養成。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民間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普查、列冊追蹤、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傳習、技術保存、活用及人才養成。
  • 古物遺址組
    • 古物科:重要古物國寶之審查、指定及公告。受理中央政府機關與附屬機關(構)、國立學校、國營事業及國立文物保管機關(構)辦理文物暫行分級之備查;地方主管機關或私人古物指定業務之備查。
    • 遺址科:受理個人或團體提報具考古遺址價值者之相關業務。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考古遺址普查、列冊追蹤等事項。辦理國定考古遺址之調查、審議、指定、監管等。
    • 水下文化資產科: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及人才培育。
  • 古蹟聚落組
    • 國定古蹟科:辦理國定古蹟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通知限期改善,或逕為管理維護、修復等事項。
    • 古蹟歷建科: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普查、列冊追蹤等事項。召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審議委員會會議,辦理國定古蹟之重新審議、指定、公告等事項。
    • 聚落文化景觀科: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聚落及文化景觀普查、列冊追蹤及審查、登錄、廢止等事項。
    • 監管科: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監管制度之建立。辦理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督導查核。
  • 綜合規劃組
    • 綜合計畫科:辦理施政方針、中長程計畫及重大專案計畫之研擬、彙整及績效評估、地方文化資產專責機構之輔導。
    • 國際交流科:辦理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及合作相關事務之規劃、推動與宣傳、臺灣世界遺產潛力價值之詮釋與整備推動。
    • 公共服務科: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之活化及再利用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及整合推動。
    • 法制科:辦理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修訂、擬議、諮詢、闡釋及訴願等事項、各類契約之審議、法制教育訓練及推廣。
Thumb
位於台南州廳側廊的文資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 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 保存科學科:以預防性保存維護為核心理念,進行相關保存科學基礎研究與運用;並透過文化資產環境監測及3D數位化等方法,具體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另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協助文化資產保存作業要點》提供專業技術諮詢,適時解決文化資產機關(構)面臨之保存維護難題。
    • 研發企劃科:辦理文資保存專業書籍與期刊之編輯出版與翻譯,提供相關領域人員教學及保存修護參考;與國內外文保單位進行合作交流,簽署MOU、選送年輕專業人員赴國外教育實習;鼓勵產官學研民等各界共同合作,進行文資保存人才之培育;推展《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之實踐,獎勵及發展文資教育課程、教案設計及教材編訂等,落實文資教育往下扎根目標、強化中小學生文資保存之素養。
    • 修復技術科:辦理保存修護專業人才培育、推動人才認證制度及保存修護教育推廣。因應臺灣環境條件,研究開發保存修復所需材料與技術,協助各管理單位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並出版保存修護專業書籍,提供保存修護實務參考或作為人才培育參考資料。
Remove ads

事務單位

  • 主計室
  • 秘書室
    • 文書科
    • 事務科
  • 人事室
  • 政風室

歷任首長

更多信息 任別, 姓名 ...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