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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振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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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振聲(?—1832年12月24日),浙江山陰人,寄籍順天府[1]。為清朝官員,曾擔任閩安巡檢、斗六縣丞。道光十二年(1832年)張丙事件爆發時,曾與馬步衢、陳玉威等人率軍抵抗張丙勢力,但仍兵敗被殺。死後被追贈為知府,入祀京師昭忠祠,謚義烈

生平

方振聲曾任供事武選司[1],議敘敘從九品。嘉慶十六年(1811年)擔任福建閩安鎮巡檢,嘉慶二十年(1815年)擔任同安灌口司巡檢。道光元年(1821年)被調往台灣,任嘉義佳興里巡檢。道光七年(1827年)獲加主簿之官銜,翌年擔任羅漢門巡檢及臺灣縣典史[2]

道光十一年(1831年)升任嘉義斗六門縣丞。道光十二年(1832年)九月,嘉義地區的張丙等人起事,攻打縣城。方振聲聽聞警訊,便與守備馬步衢、千總陳玉威共同守禦,增設軍營圍牆、疏通護城河,並率領軍隊攻打張丙。但其兵力單薄,因此向嘉義都司許荊山移兵求助。十一月初三日,起事首領黃城前來攻擊,許荊山趁夜逃跑,黃城攻入城內。方振聲等人知道難抵禦黃城軍隊,便囑告家屬逃生。方振聲將5歲的兒子方淮善及其母梁氏交給雇婦蕭李氏帶出城外,逃到甘蔗林內。方振聲之繼妻張氏、幕友沈志勇、沈志勇之次子沈聯輝、僕人江承惠、曾大祥、邱薪、許廚、陳玉威之妻唐氏皆希望一同生死。馬步衢等人遂急忙撰寫草稟,並在稟內寫出願意殉難人士之姓名,命令陳玉威之子陳繼昌改裝易服,至臺灣鎮總兵劉廷斌處投遞[3]。後來陳玉威戰死,方振聲、馬步衢意欲自焚,但因火藥量不夠而沒有死亡[4][5],後方振聲被民軍殺害,死後屍體遭剁成肉醬,其他人亦接連被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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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紀念

事件平定後,方振聲被追贈為知府,謚義烈,賞騎都尉世職;馬步衢被追贈為游擊,謚剛烈,賞騎都尉世職;陳玉威被追贈為都司,謚勇烈,賞雲騎尉世職[7][8],其三人均入祀京師昭忠祠。張氏被追贈為淑人;陳玉威之妻唐氏被追贈為恭人,均謚節烈,並建立牌坊表彰。沈志勇賞六品頂戴;沈聯輝賞七品頂戴,均對其頭銜給予議恤,後於斗六興建專祠祭拜[9][10]

參考資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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