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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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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名是中國先秦時期君主以及貴族和平民曾採用過的一種命名方式,以「天干」作為結尾,在死後則成為他們的廟號。日名制盛行於兩代和西周前期,西周中期禮制改革以後逐漸被「諡號」所取代,但一直到戰國時期的南方地區仍有殘留。

上古時期相傳天上有十個太陽輪流出現,分別用十天干加以代稱,故將這種以天干結尾的稱號統稱為「日名」。夏朝君主太康」、「仲康」、「少康」實質上是「太庚」、「仲庚」和「少庚」的流變[1],這就是一種日名,商王和王后的世系名稱均屬於日名,例如商湯的日名為「天乙(大乙)」、婦井的日名為「妣戊」(對應於司母戊鼎)、婦好的日名為「妣辛」。商朝國君從先商時期的「上甲微」開始使用日名,且相鄰國君的天干一律不同。日名制經殷人的發展,在商文化達到頂峰的晚商時期成為一種社會文化和禮俗文化,並普遍存在於商晚期金文中,此時的金文記載部分貴族和平民也同樣使用日名(但相鄰世系的天干可以相同),並以此作為祭祀時的依據。日名制最終影響了同時期的各個族群,自武丁以來殷墟中的非子姓族群也開始大量使用日名。[2][3][4]

商代日名制的命名方式在學術界尚無定論,東漢以來的學者如班固鄭玄等人認為是由商王的生日決定,但此說已被學術界否定,除此之外有死日說、廟主說、祭名說、祭次序說、選日說(可用占卜輔助)、生前政治勢力分組說、五族說(皇、帝、夏、殷、商)。張光直張富祥等人認為在商代氏族民主制框架下,商王族成員按母親所在族群依據十天干劃分為十個祭儀群,這十個祭儀群是政治單位且可以相互通婚,商王的繼位需要由氏族會議提名,王位不得在同一祭儀群中相傳,君主繼位後要由王族/貴族會議輔政,A組領袖為王,B組領袖則為其副手,因此相鄰商王的天干名一律不同(而不像貴族和平民可以長期用同一天干),商王的天干名取決於母親所在族群(受母權制遺留影響)。[2][3][5]晁福林等人則指出,甲骨文中所見商王大多活着遜位傳給下一任(不論是傳給族兄弟還是兒子),而並非終身制,同時也會選舉一位賢臣與商王共同執政,這與張光直假定氏族會議使商王在不同天干群中輪流執政相吻合。[6]商王的日名前冠以「大」 、「中」 、「小」 、「祖」、「帝」字,例如「大甲」、「中丁」、「小辛」、「祖甲」、「帝乙」,用於表示商王的輩分,同輩中最年長者稱「大」, 其次稱「中」, 「中」 以下皆稱「小」,三代以上稱為「祖」,對父親則稱為「帝」;商王名號中凡是帶有「中」、「小」者則必定尚有兄長在世,只是對方已經退位,或因兄長不堪大任,或因兄長年老而退休,總之都出于氏族會議推舉;冠以「外」字,如「外丙」、「外壬」,表示商王是族外婚的後代;冠以「文」、「武」、「康」字,例如「武丁」、「康丁」、「文丁(文武丁)」、「文武帝乙」,是後世諡號制度的雛形,是對商王的美稱,例如「文武丁」的本義即是「(相當於是)有較高文化修養的武丁[7];天干名前冠以別稱,例如「沃丁」、「雍己」、「河亶甲」、「沃甲」、「南庚」、「陽甲」、「盤庚」、「廩辛」,用於表示君主繼位前的封地名稱。[8][2][3]

20世紀以來部分學者曾認為日名和族徽是東方國族的特有習俗,僅局限於夏商兩代,在西周以後周人和西土民族一律不再使用日名,但此說逐漸被考古證據所質疑。先周時期周人是否已學習到日名尚有待考證,但在西周滅商以後,周人作為後進性民族[9],同樣普遍仿用了商人和東夷的日名制[10][11][4]。姬姓的應國西周墓地M229出土的銘文「應事作父乙寶」和M8出土的《應公鼎》銘文記載周武王的日名為丁,《禽鼎》銘文記載周公的日名為辛,例如周穆王的統帥伯雍父、周公後人蔣氏、畿內姬姓貴族榮氏、燕國曾國姬姓貴族均使用日名,《史記·齊世家》所記前四世齊侯亦使用日名「太公、丁公、乙公、癸公」。[12][13][4]在西周前期,日名並沒有減少的趨勢,在周人又吸收了商人和東夷的腰坑殉狗和葬式等的情況下[12][13][14][15][16][17][18],難以先入為主將眾多使用日名的墓主強行歸納為殷遺民或東夷土著[4]族徽則是與日名相關聯的另一習俗,有學者提出「足跡形」族徽與周人始祖傳說吻合,日名和族徽都很難說是商人或東夷發明的文化,而更可能是新石器時代晚期類似圖騰和刻畫圖畫的延續,西周姬姓貴族在尚未得到賜地之時會延續族氏制度使用族徽[4]。西周中期禮制改革以後,隨着諡號的出現以及宗法分封制的趨於完善,日名和族徽逐漸淡出。[8][4]但是直到戰國時期長江流域地區仍然有使用日名的現象,例如曾侯乙墓曾侯丙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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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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