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曹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曹珖(1566年—1645年),字用韋,號葆素,別號季玉,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民籍,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禎年間官至工部尚書。明亡,拒絕仕清,寫絕命詞,絕食殉國。
生平
初名曹珍,為避明仁祖朱世珍諱改。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東鄉試第九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丁憂去職。三十七年起補兵部武選司主事,主考山西鄉試,三十九年升兵部職方司郎中,四十一年遷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以峻直多忌,引疾歸。四十六年起為南京太常寺少卿[2]。
紅丸案起,曹珖主張嚴查[3]。天啟二年(1622年)升光祿寺卿,管太常寺少卿事,三年升太常寺卿,四年改大理寺卿,值魏忠賢當政,請求告歸。五年(1625年)被工科右給事中潘士聞論劾,落職閒住。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黨,詆毀曹珖狎主邪盟,被削籍為民[4]。
崇禎元年(1628年)十二月升戶部右侍郎,督理京省錢法,二年(1629年)升戶部左侍郎,三年(1630年)升工部尚書,五年(1632年)加太子少保,與總理戶工二部事宦官張彝憲不睦,乞歸[5][6]。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1644年)八月,清朝新任山東總督王鰲永向清廷舉薦曹珖,不就任。
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席捲東南,曹珖聞訊,自閉一室,正衣冠北面而拜,終日慟哭不食,賦絕命詞而卒,享年八十歲[7]。
Remove ads
著作
著有《大樹堂集》三卷、《青州考》、《古文品匯》等。
家族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