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對外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事实速览 主要領導, 庭長 ...

沿革

199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2000年,將知識產權審判庭更名為民事審判第三庭[1]。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本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對外稱「知識產權審判庭」的通知》(法發〔2006〕14號)發出[2]

職能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內設機構及新設事業單位職能》(法發〔2000〕30號)發布,其中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內設機構有民事審判第三庭,職能是[3]

  1. 審判第一、二審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商標權、專利權、技術合同、不正當競爭以及科技成果權、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產權案件。
  2. 審查處理不服高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識產權申請再審案件以及少數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識產權申請再審案件。
  3. 辦理知識產權申請複議案件。
  4. 審批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3]

目前民事審判第三庭「主要負責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二審知識產權及競爭糾紛案件;審判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識產權及競爭審判監督案件;指導有關審判工作。」[4]

歷任庭長、副庭長

參考文獻

參見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