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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美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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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化僖順王朱美壤(1412年—1471年),明朝晉藩第二代寧化王,寧化懿簡王朱濟煥庶長子,母次妃焦氏,明太祖曾孫。[1]
生平
永樂十年(1412年)出生,宣德四年(1429年)五月,朝廷賜名美壤,並冊封為鎮國將軍。[2]宣德五年(1430年)二月,其父朱濟煥開始為他在原先的永和王府及安邑、寧鄉郡主府邸上建造府邸,[3]又聘請伴讀教授為他講授經書。[4]同年十二月,朝廷支給朱美壤年俸祿千石,米鈔中半兼支。[5]宣德十年(1435年)九月,朱美壤的年俸祿改為全支。[6]
在土木堡之變中,明英宗被瓦剌俘虜,父朱濟煥希望帶朱美壤及其兄弟參軍驅逐瓦剌,但被明代宗婉拒。[7]景泰元年(1450年),父朱濟煥逝世,三年(1452年),朱美壤以鎮國將軍襲封寧化王,夫人趙氏晉封為寧化王妃。朝廷派泰寧侯陳涇、武安侯鄭宏為正使,吏科給事中楊瓚、戶科給事中高崇為副使等人持節前往太原主持冊封。[8]因朱濟煥並無嫡子,因此按照長幼次序,應該由身為庶長子的朱美壤襲封寧化王。但朱美壤的三弟鎮國將軍朱美垎、四弟鎮國將軍朱美坊都覬覦郡王爵位,因此兩人一同向朝廷檢舉稱長兄朱美壤的母親焦氏是樂戶,又檢舉朱美壤在服喪期間企圖與父親朱濟煥的次妃吳氏私通等惡行惡狀,因此不應該由朱美壤襲封。但朱美壤隨後向朝廷澄清了自己的身份,都察院經研議後,認為朱美垎、朱美坊陰謀奪嫡,行為不軌,朝廷亦責令巡撫等調查此案,並斥責朱美垎、朱美坊,要求他們改過自新。[9]當年十一月,朱美壤因受封,向朝廷奏請想入京朝覲,但明代宗回信制止。[10]
景泰四年(1453年),朝廷支給朱美壤年俸祿一千石,米麥中半兼支。[11]
朱美壤與三弟鎮國將軍朱美垎長期不和,朱美垎品行不端,占用軍用物資、又咒罵朱美壤,被朱美壤檢舉,而明代宗則因此敕責朱美垎,要求他痛改前非、與朱美壤握手言和。[12]其後,兩人仍然相互告發,明憲宗為此敕責兩人,要求他們改正錯誤。[13]
成化七年(1471年)二月,朱美壤逝世,享年六十。朝廷賜諡僖順。寧化王府宮人高氏、崔氏自縊殉葬。同年七月,晉莊王朱鍾鉉向朝廷奏請追封二人為郡王夫人,獲准。[1][14]一年後,庶次子朱鍾鈵以鎮國將軍襲封寧化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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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王妃趙氏,百戶趙顒之女
- 追封夫人高氏
- 追封夫人崔氏
- 妾劉氏,生朱鍾鈵
- 妾李素真,被朱鍾鈵收為宮人
育有七子[16]
- 庶長子:鎮國將軍朱鍾錤,景泰四年(1453年)三月賜名冊封,早逝,無嗣,夫人李氏,景泰七年(1456年)八月冊封[17][18]
- 庶次子:鎮國將軍→寧化王朱鍾鈵,天順八年(1464年)四月賜名[19]
- 庶三子:鎮國將軍朱鍾鍼,天順八年(1464年)四月賜名[19][20],正德四年(1509年)因誣告儀賓潘璽,革去祿米三分之一[21]
- 第四子:鎮國將軍朱鍾錥,成化八年(1472年)正月賜名[24],弘治四年(1491年)因姦凌樂婦,不能奉母,蔑視禮數,僭越名分,革去祿米三分之二[25],弘治十三年(1500年)晉莊王朱鍾鉉為他請求,只準支取三分之二祿米[26],弘治十七年(1504年)晉端王朱知烊為他上奏,得以恢復全額祿米[27]
- 第五子:鎮國將軍朱鍾鍋,成化八年(1472年)正月賜名[24],成化十九年(1483年)四月已故。妻張氏,封夫人[33]
- 嫡子:朱某[33]
- 第七子:鎮國將軍朱鍾鉅[34],成化九年(1473年)賜名[35],朱鍾錥的同母弟[36],弘治六年(1493年)與朱鍾鈵、朱鍾鎎、朱鍾鉌等互爭其先王所遺莊地,巡撫都御史楊澄將一半莊地分給朱鍾鈵,其餘分給另外三人[37]
- 第一女:汝南縣主,儀賓李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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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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