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李璋 (弘治進士)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李璋(1467年—?),字德方,錦衣衛官籍浙江景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七十九名,二甲第五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正德二年(1507年)二月因得罪劉瑾,以違制下錦衣衛詔獄,廷杖二十,降興國州判官。累升刑部署員外郎,六年十二月升陝西按察司僉事,九年七月升本司副使,十六年正月升本省行太僕寺卿,嘉靖二年(1523年)九月陞山西右布政使[3]。嘉靖六年(1527年)因李福達案,遣戍極邊,遇赦不宥[4]。
家族
曾祖李恭;祖父李信,贈忠顯校尉錦衣衛百戶;父李貴,授昭信校尉錦衣衛百戶。前母張氏(贈安人);母尚氏(封安人)。慈侍下。兄李珎(授昭信校尉、錦衣衛百戶);李琮(通奉大夫、左布政使);李㻞(遇例冠帶)[5]。
子李錞,嘉靖二年進士。
參考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