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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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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1461年—?),字宗乾,直隸永平府遷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順天鄉試第五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進士[1][2]。初授中書舍人,歷官戶部員外郎,清理倉儲馬政弊政,有貴戚侵占民田,勘查後歸還。明孝宗將其名字寫在宮殿牆壁上,旌賞銀子。出任德安府知府,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十一月被楚王彈劾,貶為民[3]。五年九月赦免復官,起復雲南按察司副使,整飭騰衝兵備。九年正月官員考察中,以才力不及降調[4]。
家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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