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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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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集團(英語:LCY Group),創立於1965年,旗下核心公司為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李長榮化工」或「榮化」)。2024年,李長榮啟動第四次轉型,業務重點聚焦於高性能聚合物、半導體與互連應用及永續科技領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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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李長榮的發展由李衍長從李長榮木業從事木材業開始,李昆枝以後除進口外,另開發合板事業,又其夾層原料需要尿素膠或大量進口,1965年創立李長榮化學公司汐止廠自行生產[3]。
1980年代,榮化新竹廠因環保問題受到連續三年左右的抗議,並因此數度停工,至1992年榮化的廠區發生火災並造成員工死亡。隔年1993年[註 1]公司營收首次虧損,並由李謀偉開始嘗試轉型,如收購義大利埃尼化工美國廠及與台灣中油共同在1997年[5]至卡達投資甲醇廠。2009年[註 2]該公司有一半以上的營收來自甲醇事業。2003年李謀偉接任董事長[4]。
2010年與億光共同合作生產多矽晶[4]。投資福聚能後,2011年起可以量產多晶矽,但2012年後價格下降導致所投資的福聚能產生大幅虧損[6]。
2018年,國際私募基金 KKR 以每股新台幣56元收購市場流通股份,總金額約478億元,股票轉移完成後即下市[7]。股票轉移對象是美商KKR,由楷榮股份有限公司代為收購股份[8]。
2020年收購普利司通位於中國惠州的 ESBR 工廠;2021年投資進駐中部科學園區,建立半導體製程溶劑與配方產品的生產基地[9];2024年啟動品牌識別更新與轉型計畫,聚焦循環經濟與永續發展。[10]2025年,公司與華誼集團(CVI Group)合資成立「長誼發展有限公司(LVI Materials Ltd.)」,總部設於香港,並於馬來西亞設立生產基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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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1986年,新竹榮化事件,新竹市衛生局和省環保局經過化驗,發現廢水污染物來自人畜的排泄物「游離氨氮」而非榮化所排放的主要有機物「甲醇」,然民眾卻不信任此化驗結果;另外,李長榮的排氣雖符合既有標準,卻不符合該年8月才實施的新標準,因此環保局要求榮化必須在12月以前改善,但居民也不願意等,故發動示威、「自救」抗議,在居民圍廠450天後,榮化被迫關廠。[12]
1998年,北誼興業液化瓦斯公司因油罐車作業疏忽引發大爆炸,因該公司地域相鄰榮化高雄林園廠,民眾一度誤解,後經證實與榮化無關。[13]
2000年,高雄市旗津區發生丙烯酸丁酯外洩,造成當地500人昏迷送醫,遭裁罰百萬元。歷經將近4年之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均判決榮化前鎮廠勝訴,主因為高雄市環保局拍照存證、採樣及現場作成稽查紀錄等認定裁罰之客觀事實過程顯有瑕疵,致其據以裁罰之判斷基礎,正確性與合理性堪疑。隔年9月,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加計利息退還榮化前鎮廠為本案所繳納之100萬元罰款。[14] 2014年,高雄前鎮苓雅氣爆事件,是2014年7月31日23時至8月1日凌晨間,發生在中華民國高雄市前鎮區、苓雅區的多起氣爆事件。[15]事涉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等單位,三方於2015年7月17日簽署協議書,決議先由榮化代表出面與32名罹難者家屬進行和解工作,待法院責任判決確定後,三方再依比例分擔。[16]2020年4月24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二審判決被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員三人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刑期2年6月至3年6月不等,其餘包括李長榮化工與華運公司被告九人,因未違反注意義務,不構成刑法上過失責任,均判無罪。[17][18]
2021年,對於2014年發生的高雄氣爆一案,最高法院於2021年9月15日判定李長榮集團李謀偉等6人及華運公司3人無罪 ; 高雄市政府時任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趙建喬3年6個月、副工程司楊宗仁2年6個月、工程員邱炳文3年6個月徒刑定讞。高雄高分院認定事故發生當下李長榮集團及廠商共9人確實無力阻止丙烯洩出,已盡到「注意義務」,因此判決為無罪確定,至此全案定讞。[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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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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