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美根

原中共江西省委常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殷美根(1963年8月),男,漢族江西南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7月參加工作。江西工業大學電機工程系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畢業,中南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曾任江西省九江市市長、中共九江市委書記,江西省副省長,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江西省常務副省長等職務。2023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生平簡歷

1981年9月進入江西工業大學電機工程系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學習;

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江西省經委工作,歷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3年3月起陸續任江西省經貿委能源處副處長、處長;技術進步與裝備處處長;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南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8年5月任中共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08年8月兼任江西省預備役師副政委、三團第一政委、團黨委第一書記;

2010年4月任九江市行政學院院長。

2011年8月任中共九江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代市長;次月正式當選為九江市市長。

2013年9月任中共九江市委書記[1]

2015年11月轉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

2016年11月當選為中共江西省委常委[3]。同月出任中共南昌市委書記兼贛江新區黨工委書記[4]

2017年3月,不再兼任江西省副省長[5]

2020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不再兼任中共贛江新區黨工委書記;

2020年11月再次兼任中共贛江新區黨工委書記;

2021年11月不再擔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

2023年1月當選為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6],並出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是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五屆江西省委委員,第十二、十三、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江西)。

違紀被查

2023年3月29日,殷美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7]。同年10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8]

2024年10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殷美根受賄一案。公訴方三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殷美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7億餘元。殷美根當庭表示認罪悔罪[9]

2025年4月15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殷美根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殷美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10]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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