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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儆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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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儆炌(1554年—1631年),字叔永,號泰垣,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沈子木第三子。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順天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二甲第四名進士[1],禮部觀政,授工部主事,管盔甲廠,二十一年丁憂。二十四年調禮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2]。二十六年(1598年)六月,升福建提學副使[3],三十年升右參政,三十三年升按察使,三十五年加升右布政使,三十七年丁憂歸。四十一年起補江西右布政使,四十二年升河南左布政使,四十五年十二月以卓異入為光祿寺卿[4],四十七年晉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疏蠲貢金數千,為滇民永利。值苗猺倡逆,收復全滇,蕩平黔蜀。天啓元年十月擢南京兵部右侍郎[5],三年晉南京工部尚書,照舊管事。五年十二月為魏忠賢黨石三畏所劾落職閒住[6]。崇禎初復官,四年卒於家,年七十八。[7]南都弘光帝時,贈太傅,諡襄敏。[8]
著作
《安攘疏草》八卷,又有《留工奏議》、《大司空嚴公祠記》。
家族
曾祖沈鏊。祖父沈應登,通判,累封副使。父沈子木,兵部右侍郎,前巡撫山西右副都御史。兄沈儆焞,萬曆庚辰進士,官南京工部郎中。
注釋
延伸閱讀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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