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沈大楠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沈大楠(1488年—1553年),字廷材,又字景明,號雙槐,直隸崑山縣(今江蘇省崑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二名,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七名,三甲一百十七名進士。除東明縣知縣,升南京刑部主事,改吏部主事,歷升文選司郎中。嘉靖十四年(1535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調任福州府,二十年丁母憂歸。復官至廣東惠州府知府。棄官歸鄉,修築「留余草堂」,四周遍植花竹,吟詠其中。年六十六歲卒[2]。
詩詞
家族
曾祖沈魯,號玄谷。祖父沈存,江西寧縣知縣,祖母陶孺人;繼父沈湞,贈奉政大夫南京吏部郎中。繼母王氏。生母許孺人(1452年-1540年)。慈侍下。兄大椿、大桐、弟大棟、大樑、大川、大中、大杞、大宗[3]。
參考資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