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法律與文學
法律与文学的交叉学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法律與文學是法理學研究的一個方向,關注法律與文學的跨學科聯繫,是1970年代崛起的交叉學科[1]。法律與文學研究根源於法律思想史的兩個主要發展:第一,人們越來越懷疑孤立的法律是否是價值和意義的淵源,是否需要深入文化或哲學或社會科學的語境才能給法律意義與價值;二,人們越來越關注各種文本意義的變化性,無論是文學作品還是法律文本。
法律與文學的研究者主要有兩個方向:文學中的法律(研究分析文學名著中的法律問題)與作為文學的法律(用文學研究的闡釋、分析、批評等方法研究法律文本)。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