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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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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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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務局(英語: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簡寫為LASC,是根據《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89章)成立的獨立香港法定機構,負責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該局在不干預法律援助署的日常運作下,監察該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

事实速览 法律援助服務局, 法定機構概要 ...

成員

主席

主席須不屬公職人員大律師律師,而行政長官認為他並非與大律師行業或律師行業有其他直接關係。

歷任主席:
  • 李澤培(1996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
  • 陳茂波(2006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 李家祥(2012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 梁永祥(2019年9月1日-)

成員

  • 持有根據〈執業律師條例〉(第159章)發出的執業證書的兩名大律師及兩名律師
  • 四名行政長官認為與大律師行業或律師行業無任何關係的人士
  • 法律援助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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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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