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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納爾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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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纳尔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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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納爾之罪》(法語:Le Crime de Sylvestre Bonnard)是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朗士的第一部小說,於1881年出版,也是法郎士的成名作,他因此以小說家而聞名。此前他是一位高蹈派詩人,[1][2] 這部小說獲得了法蘭西學院獎。[3]

事实速览 波納爾之罪, 原名 ...

情節

這部小說包含兩個故事。在第一部《聖誕柴》(La Buche)中,波納爾是法蘭西研究院的成員,是一位歷史學家和文獻學家,具有豐富的學識。 他生活在書中,並在西西里巴黎開始研究法國版《黃金傳奇》的珍貴手稿,最終獲得了這本手稿。在第二部「讓娜.亞歷山大」中,他偶遇一個名叫讓娜的年輕女孩,是他初戀情人的孫女(1902年修訂之前是女兒而不是孫女)。[4] 從虐待她的監護人Maitre Mouche那裡綁架女孩,救出她,並收養她,最終將她嫁給了自己的學生Henri Gelis。[5]

人物

主角波納爾以作者為原型。他是一位老知識分子,大部分時間都在讀書,很少與現實接觸,很像這本書的作者。[6]

諷刺

這部書信體小說以日記的形式講述,分別以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作家歐·亨利和蓋伊·莫泊桑的風格寫成,他們的故事往往有諷刺的結局[7]。書中最諷刺的是,這被認為是一種罪行。主人公認為「犯罪」是因為他保留了一些他將要作為讓娜的嫁妝籌款而賣掉的書。但讀者理解波納爾的罪行是他從虐待她的監護人那裡綁架女孩,救出她[7]。有人將法朗士的幽默與菲爾丁、斯特恩和狄更斯相比。[8]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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