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印務局
澳门政府部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印務局(葡萄牙語:Imprensa Oficial;葡文簡稱:IO;英語:Government Printing Bureau)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局級政府部門,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出版政策。負責製作、印刷以及出版行政當局、公共機關及其他公法人之刊物或其具專屬出版權之刊物。葡萄牙控制時期名為官印局、澳門政府印刷署[1],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時改名為印務局。[2]

印務局的歷史已超過110年,其前身是官印局、澳門政府印刷署。成立於1900年11月16日,1901年1月1日開始運作,主要負責印製政府公報(或稱「憲報」)及向各個公共部門提供表格。官印局成立以前,憲報由私營印刷行印製。[3]
依據第6/97/M號法令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規定,澳門政府印務局專責印製政府公報,負責監管政府公報的定期出版,按照市場情況及上級指示,確定每期政府公報出版量,在有需要時決定出版副刊或特刊。
Remove ads
歷史
1891年11月27日,財政部監察委員Artur Tamagnini de Abreu da Mota Barbosa(巴波沙總督之父親),建議總督衙門創辦官印局。
1900年11月16日,官印局成立;同年12月28日,核准首份官印局規章;為培訓技術人員,設立官印局技術及職業學校;核准排版及訂裝學校規章。
1901年1月1日,官印局開始運作;
1901年6月,官印局技術及職業學校開始運作。
1920年12月,因缺乏學生報讀以及兩名教師已轉入官印局的編制人員組內,官印局技術及職業學校停止運作。
1985年5月18日,官印局易名為澳門政府印刷署;
1999年12月20日,澳門政府印刷署易名為印務局。現時,印務局大樓所在之街道則於大樓落成啟用當日被命名為官印局街。
2019年5月9日,遷至澳門氹仔北安O1地段多功能政府大樓辦公。
2022年1月1日,根據第20/2021號法律《修改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所有由2022年1月1日刊登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以電子方式出版,並上載至印務局網站。當印務局系統出現特殊情況,尤其是因網絡安全事故而不能正常運作,以致無法以電子方式出版《公報》,則須以印刷方式出版。在印務局系統恢復正常運作後,須將以印刷方式出版的《公報》的電子檔案上載於印務局網站,並明確指出該《公報》以印刷方式出版。」
Remove ads
位置變遷
職責
- 印務局的職責如下:
- 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
- 構建及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查詢系統;
- 印刷印務局具專屬印刷權的印刷品,以及公共部門及實體委託的其他印刷品,並在獲委託時銷售有關印刷品;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
- 印務局具專屬印刷權的印刷品包括: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的政府彙編及單行本;
- 澳門特別行政區施政報告;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 公共政策諮詢文件;
- 藉《公報》公佈式樣的政府表格、證書、准照及其他印刷品;
- 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的政府印刷品;
- 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的政府印刷品;
歷屆領導人
Remove ads
組織架構
行政管理委員會 | 局長
副局長 | ||||||||||||||||||||||||||||||||
統籌及規劃廳 | |||||||||||||||||||||||||||||||||
行政及財政處 | 公報出版處 | 印刷處 | |||||||||||||||||||||||||||||||
組織法例
- 第20/2021號法律(2021年12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3/1999號法律核准的《法規的公佈與格式》。
- 第13/2023號行政法規(2023年4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印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事件
2020年11月11日,印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6期第二組網頁版刊登政府總部輔助部門開考面試通告時內容出錯,錯誤將「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刊登為「鳳城康記辦公室主任 許麗芳」,翌日印務局即時更正,並以新聞稿致歉,表示認真檢討相關工作,防止再發生同類錯誤,且不排除對有關人員追究倘有的法律責任。[5]
參考資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